投资、税收和外汇管理哈萨克斯坦于2003年颁布了新的《投资法》(详见附录1),规定了政府对内、外商投资的管理程序和鼓励办法。国家通过政府授权机关-哈萨克斯坦工贸部投资委员会鼓励投资流向优先发展领域,并为国内外投资人提供优惠政策。根据新的投资法,对外资无特殊优惠,内、外资一视同仁。1、投资优惠。投资优惠政策包括三种形式:减免税,免除关税,提供国家实物赠与。投资优惠期(含延长期)最长十年。
(查看全文)投资、税收和外汇管理哈萨克斯坦于2003年颁布了新的《投资法》(详见附录1),规定了政府对内、外商投资的管理程序和鼓励办法。国家通过政府授权机关-哈萨克斯坦工贸部投资委员会鼓励投资流向优先发展领域,并为国内外投资人提供优惠政策。根据新的投资法,对外资无特殊优惠,内、外资一视同仁。1、投资优惠。投资优惠政策包括三种形式:减免税,免除关税,提供国家实物赠与。投资优惠期(含延长期)最长十年。
(查看全文)对外贸易自2000年起,哈萨克斯坦的对外贸易额每年均以30%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。目前,哈与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。据哈海关统计,2005年对外贸易总额为452.02亿美元(不含无序贸易),同比增长37.48%。其中出口278.49亿美元,增长38.6%,进口173.52亿美元,增长35.78%。贸易顺差104.97亿美元。2005年哈主要出口对象国有:瑞士(19.8%),意大利(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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